原则4的意思够明白的了,举2个进程: (1NT)-加倍-(2C)-加倍:技术性加倍,最常见的持牌是双张C,没有5张高花,如:S Q864 H J753 D K52 C 82那么,如果第四家持一手惩罚对方2C的牌又该怎么办呢?派司,期待同伴平衡加倍过来再放过。如持:S Q864 H 953 D J10 C K1096,在2C后派司,如果同伴平衡加倍你就放过,如果同伴平衡2D/2H/2S,你再选择合适的叫品。再如,加倍者持:S AK8 H KQ86 D J7 C KJ95加倍对方弱无将,逃叫2C,同伴派司后又轮到你了。你?正确的选择是派司!因为此时的加倍是技术性加倍!从叫牌分析,同伴一定是短C,那他既然短C,也没有叫牌(技术性加倍)就说明他一定持一手不足6点的弱牌,你们不可能有成局定约可做,防守2C应该是你们最佳选择。 1S-加倍-(再加倍)-2D;以后,无论是开叫方还是应叫方的加倍都是技术性加倍,因此,开叫方主动再叫2H就一定是55或64高花两色套了(两大套绝对不适合作技术性加倍)。以前,我一直喜欢在再加倍后使用惩罚性加倍,中风以后,不少想法反而有了突破,觉得技术性加倍更可取,不能不说是因祸得福吧。这里要注意的还有一个问题,也是我上面提过的另一原则:“尽可能不要在对方花色单缺时作技术性加倍。”理由很简单,同伴持该花色4张通常会采取放过的策略,那对方事实上已经有8张配合了,根据总墩数定律,你们在二阶惩罚对方通常不会有多大便宜。当然,有时由于局况关系,或者你有足够的防守实力,或者除了技术性加倍外就没有第二个可供选择的叫品时,仍然应当作技术性加倍。